活着活着就老了
冯唐
日子一天天一年年过,生日蛋糕上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插蜡烛了,可总感觉自己还年轻。
还没老。
我老妈老爸还健在,一顿还能吃两个馒头喝一碗粥,还能在北海五龙亭腰里系个电喇叭高声唱“我是女生”,还能磨菜刀杀活鸡宰草鱼。我头发一点还没白,大腿上还没有赘肉,翻十页《明史》和《汉书》,还能突然听到心跳,妄想:达则孔明,穷则渊明,林彪二十八岁当了军长,杨振宁三十五岁得了诺贝尔奖,或许明年天下大乱,努努力,狗屎运,我还赶得上直达凌霄阁的电梯。老相好坐在金黄的炸乳鸽对面,穿了一件印了飞鸟羽毛的小褂子,用吸管嘬着喝二两装的小二锅头,低头,头发在灯光下黑黑地慢慢地一丝丝从两边垂下来。她吸干净第二瓶小二锅头的时候,我还是忘记了她眼角的皱纹以及她那在马耳他卖双星胶鞋的老公,觉得她国色天香,风华绝代。
但是在网上看了某小丫的文字,《都给我滚》、《发克生活》,第一次,感觉到代沟,自己老了。
那些文字,野草野花野猪野鸡一样疯跑着,风刮了雨落了太阳太热了那么多人刚上班早上八九点钟就裸奔了。我知道,这些文字已经脱离了我这一代的审美,但是同时感到它们不容否认的力量。我知道,人一旦有了这种感觉,就是老了,仿佛老拳师看到一个新拳手,毫无章法,毫无美感,但是就是能挨打,不累,仿佛韦春花看到苏小小,没学过针灸按摩劈叉卷舌,没学过川菜粤菜鲁淮阳,但是就是每个毛孔里都是无敌青春。
码字,其实真没什么了不起,本能之一。有拳头就能打人,有大腿就能站街,把要说的话随便放到纸面上,谁说不是文字?小孩能码字,其实也真没什么了不起,再小,拳头和大腿都已经具备了。《唐书》说白居易九岁通音律,冯唐十七岁写出了《欢喜》,曹禺十九岁写出了《雷雨》,张爱玲二十二岁写出了《倾城之恋》,即使看那些大器晚成作家的少年作品,基本的素质气质也都已经在了,只不过当时没人注意到,以为老流氓是到了四五十岁才成了流氓。所以不想因为某小丫的年龄,简单粗暴地将她归类到八零后。贴一个标签,拉十几号人马,最容易在文学史上占据蹲位:近代在国外,有迷惘一代,垮掉一代,魔幻现实。“四人帮”之后在中国,有伤痕派,先锋派,痞子派,深入改革开放之后,有下半身,七零后,美女作家,液体写作,八零后,一路下来,标签设计得越来越娱乐,越来越下作,越来越没想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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