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幻仙曲演红楼梦
近来人都相信曹雪芹以书中人宝玉自寓生平,甚至于有想得过分,讲得过火的,仿佛书主人贾宝玉一举一动都代表曹雪芹似的。这样的说法,非但是错误,不能解决什么,而且不必要,还会生出更多的麻烦来。我在《红楼梦简论》里曾经谈过一点,这儿只提出“曹雪芹为什么也可比林黛玉”那样的问题,来破除这类迷惘的见解。
我曾说过书中人谁都可代表作者的一部分,却谁都不能代表他的全体;又说假如宝玉的《芙蓉诔》有资格收入曹雪芹的文集,那末黛玉的《葬花诗》岂不同样同等有这样的资格么?因此有人拿林黛玉来比曹雪芹,作者且以之自比,似乎很奇怪,实在一点不奇怪。所以觉得奇怪,只为咱们被“自传说”所惑,一死儿把作者曹雪芹拴在贾宝玉的身上哩。
脂砚斋甲戌本第一回在“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上眉批: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
“芹为泪尽而逝”一句,再明白没有了,评者拿雪芹来比书中人林黛玉。按“还泪”之说见于第一回,兹录庚辰脂本之文:
那绛珠仙子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那道人道:“果是罕闻,实未闻有还泪之说。”
“泪尽”之说见于第四十九回:
黛玉拭泪道:“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恰像比旧年少了些的,心里只管酸痛,眼泪恰不多。”宝玉道:“这是你哭惯了心里疑的,岂有眼泪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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