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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谈起的不是陈天,而是徐晨。
徐晨竹竿似地顶着个大脑袋,不,那是以前的记忆,他的脑袋不再显得大了,像大多数三十岁的男人一样,他发胖了,不太过分,但还是胖了,这让他显得不像少年时那么青涩凛冽。
这是我的看法,我知道他会不以为然,他爱他不着调的,结结巴巴的,消瘦的青春时光——比什么都爱。
“我是一个温柔提供者。”徐晨一边说一边点头,仿佛很同意他自己的观点似的,然后又补充说,“我是一个作家。”
“对,没错,美男作家。”
“偶像作家。”他纠正我。
“人称南卫慧,北徐晨……”我拿起桌上的一张《书评周刊》念给他听,他的照片夹在一大堆年轻美女作家中显得很是突兀。
“胡说八道!”他把报纸抢了扔到一边,“完全是胡说八道!”
“你不是要成为畅销书作家吗?急什么?”我奇道。
“我指的畅销书作家是海明威!米兰·昆德拉!再说说,普鲁斯特都算!”
“原来是这个意思。”
我和徐晨可以共同编写一本《误解词典》,因为几乎所有的问题,我们都需要重新界定和解释之后,才能交谈。我们经常同时使用同一个词,却完全是不同的意思。我们就在这种深刻的误解中热烈地相恋了两年,还曾经赌咒发誓永不分离。
像大多数恋人一样,我们没有说到作到。
但是在讲述这一切的一切之前,我应该首先指出我对故事的情节不感兴趣;其次不标榜故事的真实,像这两年那些领导潮流风头正健的年轻作家们常干的那样。这两点都基于我不可改变的身份——一个职业编剧。
我是以编造故事来赚钱的那种人,对这一套驾轻就熟。想想,一个故事怎么能保证在二十集,900分钟的时间里恰当地发生、发展、直至结束,有的故事要讲很久,有的虽好却很短小,而我必须要让这些形态各异的故事具有统一性,而且在每个45分钟之内都有所发展,出那么几件小事,随着一个矛盾的解决又出现另一个矛盾,到一集结束时刚好留下一个悬念。如果这套戏准备要在台湾的黄金档播出,长度就要加长到三十集,因为他们的黄金档不接受二十集的电视剧,而不在这个档播出就不能挣到钱。所以我曾经接过一个活儿,把一个电视连续剧从二十集变成三十集。加一两个人物是少不了的,男女主人公嘛,只能让他们更多一点磨难,横生一些枝节,多误解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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