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泰德避开大路(斯达克命令丽兹这么干,节约了半小时),所以他要么走路易斯顿——奥本这条路,要么走路易斯顿——牛津那条路,州警察局在牛津。
他选择了路易斯顿——奥本这条路。
他在奥本的一个红绿灯前停下,不断观察后视镜,看看有没有警车。这时,在废车场同罗立谈话时第一次清楚感到的念头又向他袭来。这回不是发痒,而像是重重的一记耳光。
“我是知情者,我是拥有者,我是创造者。”
“我们是在跟魔术打交道,”泰德想,“任何真正的魔术师都必须有一根魔杖。大家知道这一点。我很幸运,知道哪儿有这样的魔杖。实际上,那里成打出售这东西。”
最近的一家文具店在法庭大街,现在泰德正拐向那个方向。他确信罗克堡那家文具店有贝洛尔黑美人牌铅笔,也确信斯达克也准备了铅笔,但他不想用那些。他要的是斯达克从没碰过的铅笔。
泰德在离文具店半条街的地方找了个停车处,熄了火,从车中出来。从罗立烟味浓重的车里出来,吸点儿新鲜空气,真是好极了。
他在文具店买了一盒贝洛尔黑美人铅笔。他问售货员能不能用一下墙上的铅笔刀,售货员告诉他随便用。他用铅笔刀削了六支铅笔,然后把它们并排放在上衣口袋里,铅笔头像致命的导弹头一样露在外面。
一切就绪,他想,狂欢开始啦。
他走回罗立的汽车,上了车,坐了一会儿,热得流汗,低声唱着《约翰·韦斯利·哈丁》,几乎所有的歌词都回想起来,在压力之下,人的记忆能创造奇迹。
这可能是非常危险的,他想。他对自己倒并不十分在乎。毕竟,他创造了斯达克,他应该对此负责。这似乎不太公平,他并不认为他是心怀恶意创造出乔治的,他不认为自己是杰克尔和弗兰肯斯堡那类臭名昭著的医生,尽管他妻子和孩子可能遭到不测。他写作一系列小说并不是为了赚大钱,更不是为了创造出一个怪物。他只是摸索着克服写作中的障碍,只是想写一部好小说,因为这使他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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