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晚报编辑送来的《一分钟小说》,真不愧为从三万多篇中选出来的杰作,篇篇都不错。我姑定出头三篇,还有几篇也很不错。
我从来认为短篇小说是应该短的,因为短,布局必须精练,文字必须简洁。我们年轻时所奉为模范的是都德的《最后一课》,莫泊桑的《项链》和鲁迅的《狂人日记》等,后来也不知为什么,短篇小说却越写越长了,长得使人必须有整段时间才敢翻阅。我病后精神不好,尤其有此感觉。总起来说,我喜欢看短小精悍的作品,我也希望年轻人多写些短些的好的小说。当然写短小的东西,更不容易,一粒沙中能见到一世界,是要花些剪裁筛选的工夫的。
这只是一家之言,也许是为我自己不会写长篇文章“护短”,请一笑置之。一九八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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