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灵(1792~1872),也作宝宁、宝陵、鲍林等。自取中文名字包令。英国人。早年追随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边沁,为他主编《威斯敏斯特评论》。曾两度当选为英国下议院议员,多次被英国政府派赴法国、德国、瑞士、意大利等国考查,调查商业情况。先后任比利时、埃及、叙利亚、土耳其等国商务使节。1849年任英国驻广州总领事。主张使用武力迫使清政府“修约”,扩大英国在华利益,答应英国人进入广州城。1854年4月13日接任香港第四任总督,接任时65岁,是香港历任总督中年龄最大的一个。
在任期间,中国太平军攻打广州,宝灵配合清政府镇压;英法联合侵略中国,宝灵是主要策划人之一。宝灵曾到世界各地旅游,能讲多种外国方言,他会讲中国广州话。1849年任英国驻广州领事时,当时港督般含因休假返英,宝灵从广州来到香港,代理商务监督,主理港事。任职期间,宝灵曾倡议立法局的华人和欧洲人,有均等投票权。下令改善卫生和居住环境,兴建兵头花园,制订华人教育方针和在沿海区兴建道路、码头及货仓计划。1859年9月离任,任期5年又5个月。曾受封爵士。1872年去世。出版有《宝宁爵士自传体回忆录》。
只有名誉职位
第三任总督般含上任时,香港经济处于困难落后时期,港府财政拮据,般含主动决定暂缓支取自己的薪俸,缩减一切财政开支。到了第四任总督宝灵,英国政府干脆因财政问题而不敢正式任命他为总督。当宝灵被提名接替般含时,英国殖民地部通知他,由于库房空虚,不足以维持设立总督的职位,所以只任命他为商务监督,授权可以统治香港。这与前期香港总督兼任三军总司令、商务总监、驻华公使等数职相比,差别显然甚大。殖民地部规定,他可以用总督的头衔,不过,这是名誉上的职位,因此,宝灵的薪金比正式总督每年少2000英镑,正式港督当时年薪6000英镑,他只能支取4000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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