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中央常委的信
(一九六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常委及有关各同志:
送上河北深县五公公社耿长锁的一封信[1],山东省委一九六一年三月关于大小队矛盾问题座谈会材料[2]一份,湖北省委九月二十五日的报告[3]一份,九月二十七日邯郸座谈纪录[4]一份,另有河北的一批材料[5],请你们一阅,并和你们的助手加以研究。然后我们集会讨论一次。这些材料表明:我们对农业方面的严重平均主义的问题,至今还没有完全解决,还留下一个问题。农民说,六十条[6]就是缺了这一条。这一条是什么呢?就是生产权在小队、分配权却在大队,即所谓“三包一奖”[7]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农、林、牧、副、渔的大发展即仍然受束缚,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仍然要受影响。如果我们要使一九六二年的农业比较一九六一年有一个较大的增长,我们就应在今年十二月工作会议[8]上解决这个问题。我的意见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基本核算单位是队而不是大队。所谓大队“统一领导”要规定界限,河北同志规定了九条[9]。如不作这种规定,队的八权[10]有许多是空的,还是被大队抓去了。此问题,我在今年三月广州会议[11]上,曾印发山东一个暴露这个严重矛盾的材料。又印了广东一个什么公社包死任务的材料[12],并在这个材料上面批了几句话:可否在全国各地推行。结果没有被通过。待你们看了湖北、山东、广东、河北这些材料,并且我们一起讨论过了之后,我建议:把这些材料,并附中央一信[13]发下去,请各中央局,省、市、区党委,地委及县委亲身下去,并派有力调查研究组下去,作两三星期调查工作,同县、社、大队、队、社员代表开几次座谈会,看究竟哪样办好。由大队实行“三包一奖”好,还是队为基础好?要调动群众对集体生产的积极性,要在明年一年及以后几年,大量增产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以及猪、马、牛、羊、鸡、鸭、鹅等类产品,我以为非走此路不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过去过了六年之久的胡涂日子(一九五六年,高级社成立时起),第七年应该醒过来了吧。也不知是谁地谁人发明了这个“三包一奖”的胡涂办法,弄得大小队之间,干群之间,一年大吵几次,结果瞒产私分,并且永远闹不清。据有些同志说,从来就没有真正实行过所谓“三包一奖”。实在是一个严重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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