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问题[1]
(一九五七年十月九日)
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2]已经作了修改,不久就可以发出去。请同志们在农村中很好地组织一次辩论、讨论。我问了一些同志,地区一级要不要作农业计划?他们说也要作。区一级要不要作?说也要作。乡要不要作?说也要作。社也要作。那末,就有这么几级:一个省,一个地,一个县,一个区,一个乡,一个社,六级。请你们注重抓紧搞一搞这个农业规划。规划、计划是一回事,讲成了习惯,就叫规划也好。要坚持全面规划,加强领导,书记动手,全党办社。好像去年下半年就不是全党办社了,书记不大动手了。今年,我们要坚持这样搞。
规划究竟什么时候可以作好?我问了一些同志,有些地方已经作好了,有些地方还没有完全作好。现在着重的是省、地、县这三级,是不是在今冬或者明春可以作好?如果作不好,明年这一年总要作好,而且六级都要作好。因为我们有几年经验了,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也差不多作好了。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省的规划和其他各级的规划,都要拿到农村去讨论。但是,七个规划一起讨论太多了,还是要分期分批拿到群众中去鸣放、辩论。这是讲长远规划。作了,将来不适合怎么办?再有几年经验,还要修改的。比如四十条,过几年还要修改。不可能不改。我看大概是三年一小改,五年一大改。有一个规划总比没有好。一共十二年,过去了两年,只有十年了,再不抓紧,四十条中规定的三种地区分别达到亩产粮食四百斤、五百斤、八百斤的计划指标[3],就有落空的危险。抓紧是可能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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