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签订新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一九五○年一月二日、三日)
一
中央:
(一)最近两日这里的工作有一个重要发展。斯大林同志已同意周恩来同志来莫斯科,并签订新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贷款、通商、民航等项协定。昨一月一日决定发表我和塔斯社记者谈话,已见今日(二日)各报,你们谅已收到。今日下午八时,莫洛托夫、米高扬[1]二同志到我处谈话,问我对中苏条约等事的意见。我即详述三种办法:(甲)签订新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这样做有极大利益。中苏关系在新的条约上固定下来,中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及民族资产阶级左翼都将感觉兴奋,可以孤立民族资产阶级右翼;在国际上我们可以有更大的政治资本去对付帝国主义国家,去审查过去中国和各帝国主义国家所订的条约。(乙)由两国通讯社发一简单公报,仅说到两国当局对于旧中苏友好同盟条约[2]及其他问题交换了意见,取得了在重要问题上的一致意见,而不涉及详细内容,实际上把这个问题拖几年再说。这样做,中国外长周恩来当然不要来。(丙)签订一个声明,内容说到两国关系的要点,但不是条约。这样做,周恩来也可以不来。当我详细分析上述三项办法的利害之后,莫洛托夫同志即说,(甲)项办法好,周可以来。我仍问,是否以新条约代替旧条约?莫洛托夫同志说,是的。随即计算周来及签订条约的时间。我说,我的电报一月三日到北京,恩来准备五天,一月九日从北京动身,坐火车十一天,一月十九日到莫斯科,一月二十日至月底约十天时间谈判及签订各项条约,二月初我和周一道回国。同时又谈到我出外游览的问题,商定晋谒列宁墓,去列宁格勒、高尔基城等处看一看,并看一看兵工厂、地下电车(这二项是莫、米二同志提的)、集体农场等处。又谈到和苏联各负责同志谈话的问题(到现在我还没有出门去单独看过他们任何一人)。(二)你们收到此电后,请于五天内准备完毕。希望恩来偕同贸易部长及其他必要助手和必要文件材料,于一月九日从北京动身,坐火车(不是坐飞机)来莫斯科,由董必武[3]同志代理政务院总理。对外不要发表,待周到莫后才发表。(三)以上是否可行,五天准备时间是否足够,是否还需多一二天准备时间,有无叫李富春[4]或其他同志同来协助之必要,均请考虑电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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