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于十天内外攻取锦州
(一九四八年十月三日)
林罗刘[1]并告东北局:
本日十七时电[2]发出后,我们再考虑你们的攻击方向问题,我们坚持地认为你们完全不应该动摇既定方针,丢了锦州不打,去打长春。除了前电所述之理由外,假定你们改变方针打下了长春,你们下一步还是要打两锦[3],那时,第一,两锦敌军不但决不会减少,还可能增加一部,这样,将增加你们打两锦的困难;第二,目前沈阳之敌因为有长春存在,不敢将长春置之不顾而专力援锦,你们可利用长春敌人的存在,在目前十天至二十天时间(这个时间很重要),牵制全部至少一部分沈阳之敌。如你们先打下长春,下一步打两锦时,不但两锦情况变得较现在更难打些,而且沈敌可以倾巢援锦,对于你们攻锦及打援的威胁将较现时为大。因此我们不赞成你们再改计划,而认为你们应集中精力,力争于十天内外攻取锦州,并集中必要力量于攻锦州同时歼灭由锦西来援之敌四至五个师。只要打下锦州,你们就有了战役上的主动权,而打下长春,并不能帮助你们取得主动,反而将增加你们下一步的困难。望你们深刻计算到这一点,并望见复。
军委
三日十九时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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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林罗刘,指林彪、罗荣桓、刘亚楼,当时分别任东北野战军司令员、政治委员和参谋长。
[2]指毛泽东一九四八年十月三日十七时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林彪、罗荣桓、刘亚楼的电报。这个电报是对林彪、罗荣桓、刘亚楼一九四八年十月二日二十二时给中共中央军委电报的答复。林罗刘的电报根据敌新五军和九十五师海运葫芦岛的消息,向军委表示:攻锦州还是攻长春“两个行动方案,我们正考虑中。并请军委同时考虑与指示。”军委复电指出:“你们应利用长春之敌尚未出动,沈阳之敌不敢单独援锦的目前紧要时机,集中主力迅速打下锦州,对此计划不应再改。”电报要求迅速将部队指挥机关移至锦州前线,部署攻锦州,并指出:“迁延过久,你们有处于被动地位之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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