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长是个艺术工作者,还是政战官?
如果新闻报导没有偏差的话,那么事情是这样的:李再钤的雕塑作品在市立美术馆展出,有人投书认为作品漆成红色有点像中共的红星;苏瑞屏馆长从善如流,立即把该作品花了八千元改涂成银色,遭致雕塑家本身的抗议。这是一件小事吗?我认为非常严重,因为"小事"暴露出两个文明社会所不能容许的心态:第一是对艺术的极端蔑视,第二是极权制度中才有的政治挂帅。
不久前我收到一份"中国天主教文化协会会讯",发觉其中转载了《野火集》中一篇文章《正眼看西方》。文章是我的,名字也确实是我,但是内容中突然出现一段奇怪的话:"基督宗教——天主教、基督教的信奉,因为先在西方,而我们就认为是洋教,不宜信奉,其实,天主子耶稣基督,人类的救世主,原来降生在中东……"这段话不露痕迹地混进了我的文章,却不是我写的!但是任何读者都看不出来这段文字不属于原文。
这份天主教刊物不曾在事先与报社或作者取得转载许可就径行刊登别人的文章,这是对别人智慧财产的一种掠取行为。而涂改作品、穿凿附会以达到利于自己的目的,这对于读者是欺骗,对于作者,是栽脏。如果一个宗教团体可以涂改我的文章,那么一个有政治野心的团体也可以在我的文字中插进它的宣传用语——身为作者的人,要如何向世界澄清他到底写了些什么?文字的后果又由谁来负担?
我相信天主教协会涂改我的文章并没有恶意,但这样的行为所透露的,是对创作者极端的蔑视。作为一个写作的人,我要为所写的每一个字负责;每一篇文章都是我全心全意的努力与我所有智慧的集合。恣意地涂改作品是罪行,也是侮辱。李再铃的作品如果是红色的,那么他一定有他最真切的理由;只有那一个颜色能真实地表达出他创作的意义,换了颜色,那个雕塑品就不再是他的作品。苏瑞屏擅自涂改了一位艺术家的创作,就好像天主教协会私自改了我的文章一样,那篇面目已非的文章不再是我的作品,红色变银色的雕塑品也不再是李再铃的心血。这个行为叫做欺骗,叫做盗窃。天主教协会这样做,我觉得只是欠考虑的结果,或许可以原谅;一个美术馆馆长做出这样的事来,却实在令人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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