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的被捕,发生在一九六七年冬天。整个过程非常戏剧性。据在场的人说,他是在离天安门不远、西长安街北侧的邮电大楼门前,用一枚大钉磨成钥匙,捅开了一辆吉普车。得手后向西行驶,想作一次无目的的即兴郊游。同行的有张晓翔、G和毛姓的少年美丽。在车子越过西单路口,接近展览飞机和坦克的军事博物馆时,撞倒了一位推着自行车横穿马路的行人。事发以后,同行者下车四散;F畏祸,继续驾车向西急驶,被巡逻的公安摩托车队发现后前后围堵,终于弃车奔逃,被当场抓住。据后来赶到现场的张晓翔说,因F当时身着黄色军装,似有背景,故在场的公安人员劈头就问他的父亲是谁。F没有准备,脱口而出,结果立即挨了耳光,被扭住带走。从此铁窗之内,一呆就是五年。没有连累别人。
整件事非常符合F的性格。“文革”开始以后,我很少见到F,但不难想象他心境的荒凉。一位骄纵惯了的公子每天见到自己父亲的头颅瓜一样地被按来按去,必定消灭(或激发)了所有的骄傲;被排除于红卫兵之外,必定伤害了他的自尊;朋友的疏远更使他尝到了世态的炎凉。我曾经走进他居住的小屋,除了乱成一团的一张床外,惟一陪伴他的那辆自行车,已经破旧。我熟识的那条闪光绸的被面变成了擦车布,塞在自行车座后,失了光彩。生活的窘困一目了然。他会开车,我早就知道,记得上学的时候,他谈起在北戴河海滨驾驶他父亲的专用车辆,七十公里时速感觉如何,九十公里时速感觉如何,眉飞色舞。
对F的被捕,一般的舆论都认为是“小尼姑和尚摸得,我也摸得”造成的。当时,父母尚有权势的干部子弟已经成立了叫做“联合行动委员会”的组织,依照父母的官位将袖章做成绸的、缎的、呢的,宽约一尺,一律鲜红,无字,套在将校呢的军装外而,在北京城内为所欲为;甚至多次冲击公安部也未受惩罚。F追怀乃父昔日的风光,咽不下这口气,所以也踊跃一试,不想酿成大祸,于法律。道德上都成立了罪名,是咎由自取。因此同情的少,讥笑的多,更有幸灾乐祸的,举起落井之石。这其中甚至包括了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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