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中国的蒙古人,在中国人民不断地反抗下,于本世纪八十年代,全部被逐出中国本土,回到他们原来的瀚海沙漠群故地。他们所建立的蒙古帝国和子国之一的元帝国,也随之烟消云散。山摇地动般扩张征服的帝国勋业,成为过去,只遗留下片断的历史陈迹。
代替蒙古人而起的是中华民族组成的明王朝,一个纯中国人的王朝。
不过,这并不等于中国人恶运结束,反而是一个更漫长黑暗的开始。
一蒙古对中国的统治
马可波罗所见的杭州市廛,是中国都市的外貌。马致远笔下的元曲,是士大夫地主阶层在象牙塔中的安闲生活。事实上大多数中国人都在水深火热中,接受亡国奴的待遇,包括马可波罗所称道的杭州那些衣服华丽的男女人民。
蒙古人在上世纪(十三)曾发挥出他们可惊的军事才能,缔造一个空前庞大帝国。但他们的政治才能却远为落后,这是由于他们的文化更为落后之故。蒙古人向外扩张,并没有任何政治理想,如中国儒家学派所倡导的吊民伐罪,也没有任何高级情操的动力,如基督教、伊斯兰教传播福音到天涯地角。蒙古人向外扩张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掠夺财富;一是满足征眼欲望。了解蒙古帝国的野蛮本质和立国精神,就容易了解汉人所受迫害的沉重。
蒙古人根本轻视汉人,所以列为第三等和第四等国民。在蒙古人眼中,汉人除了供给他们固定的田赋外,没有别的用处。而中亚人(色国人·回回)则不然,他们在商业上的贡献,要超过汉人很多倍。蒙古人上自亲王公主,下至小民,都愿意把银币借给中亚人,以收取利息。一两纹银的利息,十年后能高达一千零二十四两,这是一种恐怖的剥削,当时称为“羊羔儿息”,只有中亚商人付得起。——方法很简单,必要时,中亚商人只要向地方政府报案,说他在途中被盗匪抢劫,地方政府就得如数赔偿。所以汉人自然要比中亚人低一等或低二等。第一任大汗铁木真即曾规定,杀蒙古人的偿命,杀中亚人的罚黄金四十巴里失(一巴里失大概折合二两银币),而杀死一个汉人,只要缴一头毛驴的价钱就可以了。遇到征伐战争,差别待遇较平时更甚。像上世纪(十三)一二八六年,为了明年进攻安南王国,征用全国马匹,中亚人三匹马中只征两匹;而汉人的马,无论多少,全部征收。以后不断征马,每次如此,汉人的马就成为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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