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过了好多年,还是记得很清楚,国小三年级时,有一天,尚未入学的弟弟,托给我五毛钱(那年,他刚懂得使用金钱的乐趣,而我刚懂得如何对女同学恶作剧,在她们的尖叫与追逐之间取得乐趣……。弟弟要我帮他在学校的福利社,买一块那种包着「乳黄色奶油馅的」面包。于是,第一堂课下课时,我到福利社将面包买回来,很整齐的用卫生纸将面包包裹起来,放在抽屉中……
上课后,我心不在焉的一直拿出来看,心里想:「如果我掐一米未来尝尝,弟弟应该不会怪我。」于是我动手掐了一小片。
第二堂课下课时,我不敢离开坐位,深怕宝贵的面包会被偷走。
再上课时,我想:「如果我再掐一米来尝尝,应该还可以对弟弟解释。」于是我又动手了。
到了第四室课快下课时,我吃掉了半个面包,放学后,我捧着半个面包在路上踌躇着不敢回家。
那天下午,弟弟哭得像溶化了的蜜糖,我哪!因为自责得蹲坐在厨房的士灶边,望着灶口发呆,(这动作是我高中以前用来处罚自己的办法。
后来我总是觉得,这些简单的事,多少写真了我的人生哲学。
不经心的制造诱惑、忍受诱惑,而后不管是不是受制于诱惑,我都要自责……。前三十年如此,恐怕后三十年也是。
(算命的说,我能活到六十岁,这种感觉很奇特,这样我可以算计我还有多少时间,去做多少事。)
十八岁那年,毕业于彰化高工,汽车修护科(省立的),,终于经不起一些描述台北青年生活乐趣的诱惑,来到这儿。这样的动机,或许并不典型,但跟所有求取精彩生活的理想人儿一样,不为这个当年的决定而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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