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想来,事情原来不得不如此。我不得不驶着救护车通街跑,蓝灯不得不闪亮,人也不得不流血、死亡。人死了,爱玉也不得不眉飞色舞,我也不得不和她结合。
我第一次目睹流血死亡,才是上班后两个星期。死人毕竟跟实习时的橡皮人儿不一样,会有腥膻的气味,喉头格格的最后呼吸声,还有亲人吵耳的哭闹。
伤者在途中已经死亡,同僚在后面说:“不用急,把响号关掉吧,吵死了。”
我便慢吞吞的,红灯停车,绿灯前进,像在驾驶学院学车一样。才抵达医院,死尸才抬出,一群男女已经蚁般拥着死者家人:“棺木寿衣殡仪全套。”“我们现在八折。”“我们送寿毡、花圈、私家车接送往火葬场。”“CALL11183888.”我吃惊了,不禁道:“你们可以放过家人吗?”有一个女子,细细小小,戴着一顶垒球帽,高声反驳道:“人要死,死要葬,生意要争,不得不如此呀!”她就是爱玉。
我们恋爱,结婚。她怀孕,挺着大肚子找死人生意,我在深夜的街道载着伤者在城市奔驰。在郊外买了小屋,屋前种着丧气的芒果树、细小而非常酸的黄皮果树。
当夜班,总在黎明时浇花、煮食,恐怖而平静地期待将来——不得不如此。
隔壁搬进来时竟是一个黎明,才5时,吾妻爱玉,正在嚓嚓地踏着衣车,修改寿衣——死者淹死,死后身体竟比生前大了两码,爱玉为死者改他生前穿的西装,我在吃极其难吃的酸黄皮,隔邻驶来了一辆黑小货车,静静地下来了瘦瘦小小的一家人。瘦小青森的男子,瘦小而黑眼圈、头发稀疏的女子,4个瘦小如猫的小孩,合力地搬一张桌子,进入邻屋。又静静地从小货车里搬了几张床褥、枕头、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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