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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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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元年,封中书令房玄龄为邗国公,兵部尚书杜如晦为蔡国公,吏部尚书长孙无忌为齐国公,并为第一等,食邑实封一千三百户。皇从父淮安王神通上言 :“义旗初起,臣率兵先至,今玄龄等刀笔之人,功居第一,臣窃不服。”太宗曰:“国家大事,惟赏与罚。 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 罚当其罪,为恶者咸惧。则知赏罚不可轻行也。今计勋行赏,玄龄等有筹谋帷幄、画定社稷之功,所以汉之萧何,虽无汗马,指踪推毂,故得功居第一。叔父于国至亲,诚无爱惜,但以不可缘私滥与勋臣同赏矣。” 由是诸功臣自相谓曰 :“陛下以至公,赏不私其亲,吾属何可妄诉。” 初,高祖举宗正籍,弟侄、再从、三从孩童已上封王者数十人。至是,太宗谓群臣曰 :“自两汉已降,惟封子及兄弟,其疏远者,非有大功,如汉之贾、泽,并不得受封。若一切封王,多给力役,乃至劳苦万姓,以养己之亲属。”于是宗室先封郡王其间无功者,皆降为县公。

贞观十一年,太宗以周封子弟,八百余年,秦罢诸侯,二世而灭,吕后欲危刘氏,终赖宗室获安,封建亲贤,当是子孙长久之道。乃定制,以子弟荆州都督荆王元景、安州都督吴王恪等二十一人,又以功臣司空赵州刺史长孙无忌、尚书左仆射宋州刺史房玄龄等一十四人,并为世袭刺史。礼部侍郎李百药奏论驳世封事曰:

臣闻经国庇民,王者之常制;尊主安上,人情之大方。思阐治定之规,以弘长世之业,万古不易,百虑同归。然命历有赊促之殊,邦家有治乱之异,遐观载籍,论之详矣。咸云周过其数,秦不及期,存亡之理,在于郡国。周氏以鉴夏、殷之长久,遵皇王之并建,维城磐石,深根固本,虽王纲弛废,而枝干相持,故使逆节不生,宗祀不绝。秦氏背师古之训,弃先王之道,践华恃险,罢侯置守,子弟无尺土之邑,兆庶罕共治之忧,故一夫号呼而七庙隳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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