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坐在贝德福德饭店的阳台上,靠着铁栏杆,裸露着白里透红的膝盖。那是个礼拜天。教堂的钟声敲响了,到了做晨祷的时间了。在邦德街的另一侧,透过一所中学的窗户,清楚可见几个黑妞儿。她们穿着宽大的深蓝色罩衫,忙着梳理那满头钢丝般的头发,永远也于不完似的。威尔逊一边轻轻捋着刚刚冒出来的胡茬,闭目养神,一边等人把杜松子药酒送来。
威尔逊坐在那儿,面对着邦德街,接着他脸转向大海。他脸色苍白,对面学校里的女孩丝毫引不起他的兴趣。这足以说明他刚从海里出来,来到港口。他就像睛雨表里那根滞后的指针。它的同伴已经指向了“暴风雨”天气,而它仍然指向“晴朗无云”。向下望去,黑人职员纷纷向教堂走去。他们的妻子穿戴得红红绿绿,光彩照人。这也未能让威尔逊动心。他独自一人坐在阳台上,旁边立着一个蓄着胡须的印度人。此人裹着头巾,早就跃跃欲试,要给咸尔逊算上一卦。这个时辰,或者说,这一天不是给白人准备的。他们此时此刻应该是在五英里开外的沙滩上享受呢。可惜,威尔逊没有车子。他孤独难耐。学校的两边,那金属屋顶一一朝向大海。头顶上,一只秃鹫落在波纹铁上,激起一阵儿叮当的声音。
格雷厄姆·格林《事物的本质》(一九四八)
帝国主义及其余波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浪又—浪前所未有的旅游、冒险和移民潮。在这股大潮中,作家,或者说那些有望成为作家的人自然也被卷了进来。结果是,近一百五十年的小说,尤其是英国小说,大都以异域风情作为背景。所谓“异域风情”指的是“国外的风光”,不—定非得充满魅力或令人向往不可。格雷厄姆·格林擅长用那些无法引人人胜,或者用他自己的口头禅来说便说“令人不快”的异域风景作为小说的场景。据说,他的所有小说只有一个场景,即他大脑的产物,名曰“格林世界”。所有背景就气氛而言,确有相似之处。如,在格林的天空中飞翔的大都是秃鹫,少有鸽子,甚至连麻雀都少见。然而,就具体细节而言,“格林世界”这个术语似乎并非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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