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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迷恋还是苦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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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莉丝汀娜

在此我要做一项声明:没错,什么奇形怪状的高跟鞋我都穿过。没错,我穿着它们走路没有一点问题,看起来甚至还很轻松的样了。但是我告诉你们,要说脚不痛,那纯粹是骗人的鬼话。

我不敢肯定自己前世是否做过中国女人?不过百十年前所有的中国女人都得裹小脚,都必须忍受缠足之苦。

不过我觉得好像又不太可能,因为一来我对东方文化并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二来当时那些可怜的中国妇女都是出于无奈,是被迫让双足承受非人的待遇。而我却是自找的。

这就叫“迷恋”,也可以称之为“苦恋”:专门制造痛苦的痴恋。

鞋子专门制造痛苦,不只是高跟的鞋,还有的新鞋、紧鞋、硬鞋、绑带鞋,其实根本就是所有的鞋!

疑问:我何苦如此虐待自己?

反问:有别的选择吗?有其他的代替品吗?还是就只剩下那种没型没款的“健康鞋”、“矫正鞋”?

其实这个问题问了也是白问:我是一个脚背比一般人要高的人(这种人穿包头鞋时,特别容易觉得挤压不适),两只脚的后跟还都多长了两块体积虽小但绝不容忽视的赘骨,所以只要一穿上新鞋就一定会磨出水泡。为此我曾遍寻名医,最后有一位外科矫正医生很“善意”地告诉我:那些多长在脚后跟的小骨头是可以“用锤子敲碎”的,不过事后我的脚会变小一点,也就是说,我穿的鞋子是否会变小几号也未可知。我本不是一个容易听劝的人,但亲爱的医生大人,就算这次我听了你的建议,让你把我的脚变小了,那么请问我家里的那几十双鞋子该怎么办呢?

于是我决定勇敢地面对疼痛,将其视为“必然之苦”。爱美就不要怕痛!我在小时候曾经自练一种脚下功夫,就是赤脚走过尖尖的石头,踩在奇形怪状的碎石上,或是奔跑于铺满棱角尖锐的贝壳的沙滩上。这样的训练让我的脚变得异常柔软而且获得了充分的舒展。穿着不合脚的鞋子时,采取的态度是同样的:不要缩紧肌肉感觉脚下的痛,要尽量分散注意力,把焦点转移。不要老想着:“天啊,我受不了了,穿着这种高跟鞋散步,我连十分钟都没办法再忍受,怎么可能走完全程?”要将前面的想法自我催眠为:“哎呀,真是春光明媚,景色宜人啊!”当然你也可以想着上次到超市大肆采购的情景,或是自己在脑海中勾勒大老板穿内衣的样子。反正不管怎么样,要把握住重点,不要去想脚上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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