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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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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有这么一种东西,它包罗万象却又浑然一体,你无法对它进行切割与分析性的把握与研

究。在天与地尚未分离清晰、天与地尚没有形成的时候,这种东西已经诞生了。它没有固定的刚性的形体和响动。它无声无息,既是可变的不固定的,又是独立运转,有自己的准头与规律,不会改变自身的运动的方向与节奏的。它循环往复,无休无止,可以说它就是天下的母体、起源、初始化。

我不知道应该将它归入何种概念,怎么样去称呼它才好,勉强给它起一个名字,叫做道。再费点力气解说一下,它是广大博大无限大的;博大了就瞬间万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了就深远渺茫;走得深远渺茫了就又返回自身,回到起点,周而复始。

所以说道是伟大的,天是伟大的,地是伟大的,人也是伟大的。世界上有四种大,道、天、地、人,人是四大之一。

人要按照地的法则做人行事,地要按照天的法则为地,天要按照道的法则为天,而道呢,它遵循的或实行的是自然而然的运作法则。

这一章非常重要。第一,它说明道的产生先于天地,老子将天地视为次生概念,而将道视为原生概念:道是永恒的,是先天先验的;而天地是后来的,是逐渐形成的。这很精辟,比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说法精彩得多。

其次,它明说了道是混成的。混成,在混沌中自然生成,这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混一、混和、混元、混生等词,都包含一种原始、原生、先验、泰初、根本的含义,混字是最接近道的词之一。此前的第十四章,已经讲了混而为一。哲学家面对的世界,一面是万物,一面是一。用黑格尔的话来说,一面是杂多,一面是统一。怎么统一起来的呢?老子说是混而为一。能将万物混而为一,这是哲学家的本领,这是道的运用。道的功用在于,它不但能使万物分离开来,更能使万物混一起来。重视概念的归属与提升,重视寻找一个万能的钥匙,希望能抓住一个牛鼻子,一个穴位,乃无往而不利——包括为政、习武、作战、求学,一通百通,一胜百胜,所以特别重视混和成一的命题,这是我们的传统文化的特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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