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长得很丑,从身材到面孔,从嘴巴到眼睛,总之——他很丑。算起来我当兵也快八年了。这期间迎新送旧,连队里的战士换了一茬又一茬,其中漂亮的小伙子委实不少,和他们的感情也不能算不深,然后,等他们复员后,待个一年半载,脑子里的印象就渐渐淡漠了,以至于偶尔提起某个人来,还要好好回忆一番,才能想起他的模样。但是,这个丑兵,却永远地占领了我记忆系统中的一个位置。这几年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对人生、社会的日益深刻的理解,他的形象在我心目中也日益鲜明高大起来,和他相处几年的往事,时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对他,我是怀着深深的愧疚,这愧疚催我自新,催我向上,提醒我不被浅薄庸俗的无聊情趣所浸淫。
七六年冬天,排里分来了几个山东籍新战士,丑兵是其中之一。山东兵,在人们心目中似乎都是五大三粗,憨厚朴拙的。其实不然,就拿分到我排里的几个新兵来说吧,除丑兵——他叫王三社——之外,都是小巧玲珑的身材,白白净净的脸儿,一个个蛮精神。我一见就喜欢上了他们。只有这王三社,真是丑得扎眼眶子,与其他人站在一起,恰似白杨林中生出了一棵歪脖子榆树,白花花的鸡蛋堆里滚出了一个干疤土豆。
我那时刚提排长,少年得志,意气洋洋,走起路来胸脯子挺得老高,神气得像只刚扎毛的小公鸡。我最大的特点是好胜(其实是虚荣),不但在军事技术,内务卫生方面始终想压住兄弟排几个点子,就是在风度上也想让战士们都像我一样(我是全团有名的“美男子”)。可偏偏分来个丑八怪,真是大煞风景。一见面我就对他生出一种本能的嫌恶,心里直骂带兵的瞎了眼,有多少挺拔小伙不带,偏招来这么个丑货,来给当兵的现眼。为了丑兵的事,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找连长蘑菇,想让连里把丑兵调走。不料连长把眼一瞪,训道:“干什么?你要选演员?我不管他是美还是丑,到时候能打能冲就是好兵!漂亮顶什么用?能当大米饭,能当手榴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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