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恰好那一天是独立日,美国的国庆,他住进了自己盖起来的湖边的木屋。在这木屋里,这湖滨的山林里,观察着,倾听着,感受着,沉思着,并且梦想着,他独立地生活了两年又多一点时间。他记录了他的观察体会,他分析研究了他从自然界里得来的音讯、阅历和经验。决不能把他的独居湖畔看作是什么隐士生涯。他是有目的地探索人生,批判人生,振奋人生,阐述人生的更高规律。并不是消极的,他是积极的。并不是逃避人生,他是走向人生,并且就在这中间,他也曾用他自己的独特方式,投身于当时的政治斗争。
那发生于一个晚上,当他进城去到一个鞋匠家中,要补一双鞋,忽然被捕,并被监禁在康城监狱中。原因是他拒绝交付人头税。他之拒付此种税款已经有六年之久。他在狱中住了一夜,毫不在意。第二天,因有人给他付清了人头税,就被释放,出来之后,他还是去到鞋匠家里,等补好了他的鞋,然后穿上它,又和一群朋友跑到几里外的一座高山上,漫游在那儿的什么州政府也看不到的越桔丛中——这便是他的有名的入狱事件。
在1849年出版的《美学》杂志第一期上,他发表了一篇论文,用的题目是《对市政府的抵抗》。在1866年(他去世已四年)出版的《一个在加拿大的美国人,及其反对奴隶制和改革的论文集》收入这篇文章时,题目改为《论公民的不服从权利》。此文题目究竟应该用哪一个,读书界颇有争论,并有人专门研究这问题。我国一般地惯用了这个《消极反抗》的题名,今承其旧,不再改变。文中,梭罗并没有发出什么政治行动的号召,这毋宁说正是他一贯倡导的所谓“更高的原则”中之一项。他认为政府自然要做有利于人民的事,它不应该去干扰人民。但是所有的政府都没有做到这一点,更不用说这个保存了奴隶制度的美国政府了,因此他要抗议和抵抗这一个政府,不服从这一个政府。他认为,如果政府要强迫人民去做违背良心的事,人民就应当有消极抵抗的权利,以抵制它和抵抗它。这篇《消极抵抗》的论文,首先是给了英国工党和费边主义者以影响,后来又对于以绝食方式反对英帝国主义的印度圣雄甘地的“不合作运动”与“非暴力主义”有很大的作用,对于1960年马丁·路德·金,在非洲争取民权运动也有很大的作用,对托尔斯泰的“勿以暴抗暴”的思想也有影响,以及对罗曼·罗兰也有一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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