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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Kits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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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烈致MM

闷死人

亲爱的MM:

经过一个辛苦的学期,我总算回到德国的家,度过3个礼拜的寒假。所谓家嘛,就是一个能让你懒惰、晕眩、疯狂放松的地方。在回香港之前,我跟朋友开车去了一趟慕尼黑。路卡斯在那里上学,他去上课,我无聊,就自己逛到了现代美术馆。馆里刚好有一个个人特展,展出艺术家叫Dan Flavin。

事实上,路卡斯是要我根本不要去美术馆的,他说那些展览都“闷死人”。我实在没事可干,所以还是进去了,逛了足足两个小时,只不过证实了他的话:闷死了。

这个个展占据大概10个房间,每一个房间都塞满了各形各色的霓虹灯管。刚进去时,你以为这灯不过是个有意思的背景吧,结果不是,里面还真的什么都没有。这些霓虹灯,就是展品本身。红灯、白灯、绿灯,亮到不行,亮到你眼睛睁不开,简直走不进房间里去。我从一个展示间摸到另一个展示间,每个房间就展示着墙上这些长长短短的霓虹灯!连走廊上都是红灯绿灯。

我在强光中走到最中间一个房间,发现它跟其他房间隔绝,所以我好奇了。走进去,哇,你说里面有什么?整个房间罩着暗暗的“黑灯”——也就是任何一个兰桂坊的酒吧会用的那种照明方式,幽黑幽黑的。其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离开美术馆的时候,我一点也没觉得自己受到艺术的什么启发或是“震荡”。俗语说,艺术因人的“眼光”而异。好吧,我的眼睛可真的是被这一个艺术展览的强光射得七荤八素,现在一闭眼就看见光,真的产生“眼光”了!

你问我,莫斯塔的李小龙雕像是艺术还是Kitsch,那我倒过来问你:李小龙雕像跟慕尼黑现代美术馆那个个展比较,哪个是艺术?那堆霓虹灯,放在最高级的美术馆里正式展出,该是“艺术”了吧?可是它给了我的只有头晕跟眼睛发疼。李小龙的雕像,还镀了金,是Kitsch吗?可是它很可能感动了人,使本来伸出手想打架的人反而握了手,这岂不是艺术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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