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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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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杨、余、傅”事件之后,“文革”从初期的大轰大嗡逐渐转入中期的“清理阶级队伍”和“整党”。

196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把这个厂树为“清理阶级队伍”的“样板”。从此,“清理阶级队伍”便作为毛泽东关于“文革”的“伟大战略部署”,在全国城乡展开了。

这时,陈伯达抓了个“中共中央非常委员会”案件,紧追“后台”……

事情最初是在1967年10月发生的。那时,在北京出现一份不同寻常的传单《中国共产党非常中央委员会致全党的公开信》。

这封《公开信》力透纸背,深刻地剖析了正在进行着的“文化大革命”,指出这是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经济上、文化上对党和国家的大破坏。

《公开信》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中央文革”的陈伯达、康生、江青在那里兴风作浪。指出陈伯达是叛徒,康生是托派,江青是野心家。还指出撑这些“左派”的腰的是林彪。

《公开信》甚至指责了毛泽东,说他过分注重个人权力,遇事多疑,而且反复无常,往往从一个极端跳向另一个极端。《公开信》热情赞颂了在艰难中为国为民分忧的周恩来……

这份传单一在北京出现,立即惊动了“中央文革”,惊动了谢富治那个公安部。谢富治把《公开信》作为“大案”来抓。

谢富治调集了公安部的行家们集中力量突击侦破。才一个来月,1967年10月20日便在天津破获此案。

原来,作案者是天津一家煤球厂的一个工人。作案者供认:“从头到尾,从始至终,都是一人干的,没有任何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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