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雪
东京的街头,姑娘们一色的黑衣裙,配上黄色的皮肤,像清秀的乌鸦。黑色是典雅,是神秘,是高贵,令人想入非非。但一旦满街都是这种东西,心里就感到有点乏味了。哪来那么多的神秘啊。那是九十年代初我看到的风景。如今我们这里的姑娘和妇人也学着这样打扮了。似乎个个都想高雅,个个都想神秘。当然,绝大多数人那样着装只是为了跟上潮流。因为黑色不“俗”,因为生怕别人说自己“俗”才穿黑的吧。可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俗啊。
在儿时,我最喜欢的色系是红色——大红,金红,那是接近于火的颜色,也是我的最爱。水红,接近自然,激起幻想。我不喜欢玫红,觉得有点儿脏。那个时候,我没有挑选衣服的自由,家里给我什么就穿什么,再难看也得穿。有两个小姑娘穿着大红色的小皮鞋来到学校了,在我眼里,她们像一对小公主!后来儿童节来了,母亲不能给我们买新衣,就买了两根大红色的薄绸给我扎头发。那只是窄窄的两绺,而且只扎了两天就坏掉了。可在那两天里头,我时时刻刻感到说不出的激动!我不知道自己好不好看,我只知道我太喜欢那蝉翼般透明的红绸,它们的色彩,它们的质感几乎令我喘不过气来!每次我向镜子里头一看,就无比的振奋。然而儿童节不是常有的,我很快又回到了灰溜溜的,不合身的服装里头。
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想象一个全身穿着火红衣裙的公主;我收集的水果糖纸里头,我最爱的是那张金红的米老鼠图案的。但家里从不给我买红色的衣服和用品,也许他们觉得“扎眼”。我记忆中只穿了一次红衣服,是那种脏兮兮的,红底起黑花的便宜布,同学都说难看死了。而同学那件湖蓝底子起水红点子的泡泡纱裙子,让我几乎看呆了。我喜欢煤火烧出的金红色,我久久凝视那火眼的深处,那么热烈,那么有力。如果燃烧得不充分的话就不好看了,昏昏的暗红色,很脏。这时就要用火钩去拨弄,让空气贯通进去,直到中心变成金红,升腾起骄傲的蓝火苗。常常我能听到火苗生长的声音:“呼——呼!”那是挣脱地狱钳制的生命力。有一回,终于得到一盒劣质的蜡笔,立刻用来画金红的火花。画着画着就失望了:那么脏,红不红,灰不灰的。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dd123.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