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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是有神存在的。
并非白色教会圣典所宣扬的全能全知无上唯一真神,而是自古早年间起就在人类社会当中长存的。
名为想象力的神。
不分地区,不论民族与文化。古往今来人类各族创世神话当中往往都会有“神以自身的模样造人”的说法——人乃是万物之灵长,凌驾于其它生物之上,具有优越感的一种高等存在。
即便是在后面与其它四大种族有了接触,这种说法依然有许多人坚信不疑。
神应当是具有人类外形的。不是精灵不是兽人,也不是矮人和侏儒,而是人类。
因为人类才是真正的神之子。
但这又引出了第二个问题——人类有许多个民族,高地人和拉曼人不一样,拉曼人和阿布塞拉人又不一样。那么谁的神才是真神?
所有人自然都认为自己才是正确的。他们先下了这样的结论,然后开始书写圣典与神话。一代人接着一代人,无数人类社会精英穷其一生,为了证明这一切而踏上了充满鲜血与死亡的征程。
传教这个词汇,从最初诞生开始就与征服还有战争紧密联系。
即便是号称比起原始多神教更具有优越性的白色教会,那跨越千年的历史也充斥各种死亡与内斗。
这种做法在如精灵这样不明白信仰是何物的外族看来显得荒唐而毫无意义,但人类却凭借着自己的想象力对此深信不疑。
多神教的信仰是野蛮的——白色教会的圣典如是宣言着。
讲究人牲献祭,充斥着血腥与暴力,是野蛮而残酷的原始信仰。
许多人对此深信不疑,从而在斩杀异教徒的时候更加果断。
他们全是该死的野蛮人,不皈依白色教会的信仰,就应当全部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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