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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的武士们很常以各种动物形容自身,除了少数为毛虫之类较难理解的存在以外,大部分都是正常人便可理解寓意的猛禽凶兽。
一个响亮的外号,把自己比拟作某种猛兽,总是能最直观地让其他人明白自己的威风。而在这世间诸多的猛禽野兽当中,最烂大街的最常被武士们拿来自我形容的。
便大抵是狼了。
智慧,狡诈,成群结队。
具有韧性不容易放弃,不屈不挠。
以人类作为受害者一方看待时乃是穷凶极恶的表现,观念一转便可成为值得高歌的优越战斗素养。
部分和人的文学之中将狼形容为某种高于犬的存在:他们认为狼是高贵的,桀骜不驯充满野性,却又一旦认同你为伙伴便永远忠诚。
而相较之下野狗“可以对任何人摇尾乞怜”是“低下而又卑贱的存在”。
武士自诩为狼,而他们眼中卑劣低下相似却又绝对不如自己的“野狗”。
便自然是那些身为平民却拿起武器,胆敢反抗上层阶级的流寇了。
仍旧保有战斗力的人都抓起了武器有些紧张。
落草为寇的饥民们形成的这一支浩浩荡荡的乌合之众,若以武士抑或里加尔优秀冒险者的眼光点评,必是毫无亮点可言的。
他们的人数大约有亨利一行的三倍以上,但占据人数优势却连基本的包抄与埋伏都一无所知,而是为了壮胆一群人全都摆出凶狠的表情把武器拿在手里或者搭在肩膀上从大路抱团走了过来。
托这种不专业的福,一行人也得以在极短时间内便对来袭的强盗有一个总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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