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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
唐重的四肢摊开,躺出一个‘太’字,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此时此地,如果唐重手里有笔有墨的话,他一定挥笔泼墨写一幅条幅送给自己。
上联是:在校读书惹混混,下联是:出门旅游遇杀手,横批:谁比我惨?
带个小妞爬座山游个道观都能遇到这么厉害的杀手,还有比他更加悲惨的人生吗?这比那部经典的公路大片《魔鬼搭车人》的男女主角还要倒霉啊。
唐重对杀人并不陌生。
大胡子曾经带他去看过死刑犯的枪毙场面,有些死刑犯担心自己一枪死不了还要多挨一枪,所以主动要求打脑袋――当子弹从脑袋穿过,脑汁和血水四处飞溅的画面在很长一段时间充斥着他的噩梦。
大当家的是个相当仁慈的父亲,听说儿子的状况之后立即着急的为其医治。果然,唐重很快就康复了――因为大胡子连续带他去看了三个月的枪毙画面。
那时,唐重只有九岁。
可是,这是唐重第一次杀人。
看人被杀,那是悲愤、可怜、同情、无奈以及对生命的无限珍重。
这也是唐重一次又一次的对那些企图伤害他的人挥舞拳头的原因,因为他明白生命的意义。他只有这么一条小命,如果被他们玩丢了拿走了,自己将一无所有了。
连命都没了,还有什么事情是需要在乎的?
亲手杀人,那种感觉难以言说。他想不到任何一个词语或者句子能够形容此时此刻的心情。
也幸好他的神经足够坚韧,要是搁在普通人身上,恐怕早就要崩溃了――当然,唐重要是个普通人的话,他也没有崩溃的机会,因为他早就被恶道士给干掉了。
“你没事吧?”唐重出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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