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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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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初七才刚送走晋宁,坐下还未及喝上一口茶,便见姜煜桓缓步走了进来。

也不晓得是有什么事,她忙起了身,笑道:“姜大哥怎么来了,不陪虫子了?”

姜煜桓听她唤花有重做虫子,不由失笑道:“怎么你也唤他做虫子?”

他印象中,唤花有重做虫子的,只有他的授业恩师沈别宴。忽而听初七也这么唤他,不免心中好笑。

初七抿嘴一笑,被他这一提倒想起幼时的事儿来。因将自己与花有重幼时初次在行之书院见面,后又在绣坊再见,及至后来相遇的种种一一说了给姜煜桓听,且道:“说起来,我跟他也算是有缘的了,每回遇到大事,总能撞上他!”

听初七这样说,姜煜桓不由神秘一笑,点头道:“这话还真是不错,我今儿带了给你的东西,可不又是与他有关!”

他说着,便从袖笼中取出阳阳的书信递了给初七。

初七本在疑惑着怎么会与花有重有关,只一见了这信,她“呀”的一声立马明白过来了。也顾不得多谢姜煜桓,劈手便夺了书信。待撕那封口时,手指都有些微颤,不小心,竟将那书函都扯裂了些许。

姜煜桓见她形容激动,心中不觉微酸了一下。待觉出酸意来,却又不觉暗自好笑了一回,想着自己竟会为了一个不曾谋过面的毛孩子吃醋,未免可笑了。

初七此刻早已欣喜得不能自已,仔仔细细一字一字的慢慢看着那信,几乎便恨不能将那字都深深铭在了心里才好。

阳阳是大了,字写得也比先前好了许多。

她想着,眸子便有些湿润,记得他小时候,字都还是自己握了他的手,一笔一笔教他写的。

他年纪小,身子又不好,腕上自然无力。所以写出的字,字形虽是好的,笔下却终觉有些软,清秀得宛如女子一般。这才几个月不见,这字,也变得有些骨子,觉出刚劲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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