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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好吗?要不要叫大夫?”常泰蹲下来,看着徐凌的前妻:“抱歉,如果我知道尸体是这个样子的,我不会让你来的。这个样子,已经没有了让家属辨认的价值。”
“不,他是徐凌,他就是我的前夫徐凌。”徐凌前妻指着焦尸那严重变形的手:“你看,他手上有块表,那块手表是我们读大学的时候,我送他的生日礼物。那是一块真正的老手表,不是仿旧的,而是我从旧货市场淘来的。他当时还取笑我,说我小气,舍不得给他买一块上档次的,时尚一点的男士手表。我告诉他,不是我舍不得,而是我喜欢这块旧手表,因为旧表更能够代表时间,我希望我们的感情也能像这块手表一样,在经过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是四五十年之后依然能够稳稳的走着。
老东西比新东西好的地方在于它的工艺,而且也不容易被大火烧的没了形状。还有,你知道吗?虽然我把这块手表送给他了,他也珍藏起来了,可因为觉得款式不好看,所以在我们结婚的那些年里头,他始终都没有戴过,只是隔三差五的拿出来擦一擦,做一下日常的维护。反倒是这两年,他开始戴这块手表了。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是希望我看在这块手表的面儿上能够原谅他。
可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就算是再美好的记忆,也只是记忆。我们离婚了,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了,而且他再婚了,是另外一个女人的丈夫了,我能做什么呢?做他新的感情生活里的小三?搞笑是不是?我没有那么不要脸。”
徐凌前妻慢慢从地上起来,走到焦尸前,抚摸着那块已经被严重烧变形的手表:“你们刑警队都是有法医的吧,我看过电视剧,知道法医都是很厉害的。徐凌右手上有块刺青,就在这块手表下面。刺青是我的名字,也是我们恋爱的时候,他去弄的。毕业之后,因为工作,他不好叫人看见他年少冲动的印记,不是用手表遮着,就是用衣服挡着。那些刺青的颜料应该没那么容易烧掉,你们检验一下,看看有没有。另外,我知道DAN对比,你们也可以提取他的基因组织跟我的两个女儿做对比。我能肯定,他就是徐凌,就是我的前夫徐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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