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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无羡道:“孟母三迁。”
这就是孟诗要效仿的典故。可娼妓之子,在那书香之地,自然格格不入,受人轻辱。迁到哪儿都没用。
孟诗猜到儿子必然是受了欺负,可再三追问,儿子也不肯开口说到底是受了什么欺负,只得叹息作罢,让他继续住在思诗轩,平时在一楼做些清扫和跑腿的杂事,一边继续用功。
然而,不光外边的人瞧他们不起,连妓坊里面的人都瞧他们不起。孟诗执意生子时已二十多岁,对于风月场女子而言已是大龄,产子后气色体态都受损,孟瑶长到十几岁后更是色衰,不复当年容光,只有靠昔年那一点所谓的“才女”名气勉强吃老本,才有些人出于好奇肯赏脸。
烟花之地中,像孟诗这样的女人最是麻烦。读过点书,识字断文,有才傍身,然而才是微才,只是吸引嫖|客的噱头,并不足以支撑她另谋生路。沾了些书卷的人总是有那么股莫名的清高劲儿,总不甘放弃那一点念想,不甘沦陷于此,可一纸身契却牢牢握在他人掌中,难免格外苦闷,满心煎熬。
就是这股子清高劲儿,惹得妓坊里的其他女子十分恶心她,当面背后都没有好言语。同理,到这种地方来的客人偶尔看个十几岁的娇嫩少女矜持端庄,算是图个新鲜别致,但要他们花钱看一个容颜憔悴的妇人诸般做作,那可就大大的不痛快了。早已没有当年的红火和身价,却还认不清自己的处境,落得的便是如此下场和评价。
有一日,孟诗不知拒绝了一名嫖客什么样的要求,惹得他大发雷霆。孟瑶在一楼大堂里送果盘,突然听见二楼有杯盘盏碟破裂之声,一把瑶琴翻滚着飞了出来,落到大厅中央,一声巨响,摔得四分五裂,把几张桌子上饮酒作乐的人吓得破口大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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