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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弃义!”
“忘恩负义!”
这一条条罪名不论是用来对于民间的宣传,还是动员士兵,都是具有绝对的杀伤力和影响力的。
一句话,借粮食还粮食,欠钱还钱天经地义。不还钱,我就大兵压境,自己来取。
但是,守汉接下来的安排却是令人不寒而栗了。
“解决掉莫家,在边境上停顿两个月到三个月,向广西腹地将我们历次作战缴获的旧杂式装备,什么缅甸人的,暹罗人的,荷兰人的,西班牙人的刀枪铠甲,向内地出售。那些狗屁土知府们,手里有了刀剑盔甲火药,就会越发的胆色壮大,广西的事情就会越来越不好收拾。等他们这群跳梁小丑折腾三个月,我们的左路军便北上平乱!”
这招叫什么?假途灭虢?驱虎吞狼?假痴不癫?李代桃僵?似乎在所谓的三十六计里找不到这样的招数,虽然听上去匪夷所思,但是却可以让南中军站在道义和舆论的制高点上。
“记住,我南中军进入广西,不得烧杀,不得劫掠。要做到公买公卖。就算是小子们要解决一下裤裆里的那点麻烦,也得给老子去风化场所,记得一定要给钱,还得注意卫生,别染上脏病回来!”
守汉的话引起了在场的人们一阵轻松的笑声,强调军纪,无疑是要在广西百姓面前展示出一支强大而有着严格纪律的军队形象。这样的军队,同之前他们习惯的明军和土司兵所谓的广西狼兵。土知府的营火们相比较,无疑是天地之别。
在一旁早就跃跃欲试的许还山索性站起身来请缨。双手抱拳在胸前行了一个军礼,“主公,过了年张小虎就要带人去吕宋,这左路军北上之事,便交予我可好?!我敢立下军令状,出兵后十日之内必然取下清化,出兵广西后如果再秋收之前不能彻底平定广西各处乱匪,我愿意提头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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