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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不知不觉的,一百万字了。感谢大家的支持!那什么,两个事情,第一,大家是不是给个月票支持一下呢?第二,下面又有虐主的情节了,希望不要骂得太狠。
“命令前面的长枪手,列开阵势,压上去!把这群出城打劫的狗贼给老子留下来!”
兵从将令草听风。更何况是南中军这样经过严格训练,有着近乎严酷的组织纪律的部队,很多事情已经在士兵和各级官佐心中形成了几乎是本能的东西。
“哈!”
所有的长枪手们听得后面传来的铜号响,不用回头便知道要做什么,将手中的丧门枪略微放平,大约恰好是在一个正常成年男人胸腹的高度上。
“杀!”
在甲长们的带领下,最前列的一百多名长枪手们向前缓缓的迎着还在不知所措的新安县队伍冲了过去。
新安县的队伍十分庞杂,除了三班衙役之外,就是民壮,另外便是新安县城守营的一部分人,剩下的就是在街头巷尾游手好闲的混混了,这些人在哪座城镇中都有,但是都与官家的衙役们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本着人多声势大,添个蛤蟆也多四两力的想法,典史大人便带着这些人一起出了城。不想,还没有摸到人家的财物边,典史大人便先成了别人长枪枪尖上的串烧。
望着对面冲过来的那群汉子,虽然身上没有穿着军队制式的衣袍胖袄。但是身上的甲胄可是不一般的,各个都是盔甲鲜明,看上去不光是漂亮整齐,而且坚固厚实。手中擎着一丈有余的长枪,枪尖便有数尺长,一片片的望过去,如同密密的柴林相仿。在这初春时节的阳光下,闪耀着耀眼的金属光芒,显然不是城守营中那些糊弄事的样子货能够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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