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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好不容易安抚好了几个熊孩子,让他们乖乖地钻进了被窝,也终于获得了一会儿清净。
昨天回来睡的太晚,今天起的也晚,约纳斯还没有一点睡意,坐在钢琴前面,手指在琴键上隔空轻弹。
刚才在收音机里听到了一首歌曲,让他对自己毕业典礼上面要表演的节目有了一些想法。
原本他是准备跟其他同学一起表演个节目,给其他同学伴奏,随便应付过去。
但是这样做的话,会给其他同学留下不好的印象,除非他跟一些同学一样,几个人合作音乐剧什么的,才不用单独准备节目。
表演单独节目,主要以乐器演奏和唱歌的多。他没有窃取后世歌曲的想法,不是因为道德的原因,只是因为没有必要。
他从来没有想过在歌坛发展,哪怕如今的歌手一个个日进斗金。
在二十世纪,一个歌手可要比一个演员的地位高的多了。一个顶级歌手,一年的收入要超过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电影公司。
好莱坞七大电影公司,或者六大电影公司经常亏损,比不上一个歌手的收入高,这可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但是约纳斯也绝对没有这方面的想法,因为他没兴趣。
他刚才在收音机里听到的是他在后世非常喜欢的一首歌,鲍勃迪伦在1973年为电影《比利小子》谱写的歌曲《敲响天堂之门》。
约纳斯以前对摇滚乐感觉一般,作为一个富裕阶层,天生就跟摇滚乐有隔阂。
不过原本的周磊非常喜欢,他在七八岁被爸爸逼着学古琴的时候,那时候正是中国摇滚正红火的年代。
从中国摇滚,到世界摇滚,周磊对摇滚乐有多年的偏爱。
他对鲍勃迪伦版本的这首歌兴趣不大,毕竟年底有些久远,当初的编曲有些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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