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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一十三章 混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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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李国翰最近的大冤家,自然一直都是刘文秀,从四川到汉中、再到西安,虽然刘文秀在汉中城外放过了他,可他是不会领什么情分的。他又怎会不知,那刘文秀除了对他的勇武抱有一丝的敬意之外,更多的是当时还不想和他拼个鱼死网破。刘文秀所等待的,不过是在当他自己多撒下几张大网的时候,再对他进行绞杀,貌似现在恰好就是时候了。

好像只有今天这种大场面,他刘文秀才有更加充分的把握弄死他李国翰的全军,当然还可能包括西安城内的孟乔芳。在汉中放过他,不过是要让他今天死得更惨而已。

而当初在汉中城外,如果刘文秀意气用事了,那么这位大明的蜀王此刻恐怕应该早就躲回到襄阳或者四川去休整残兵去了。

李国翰懂得,这才是刘文秀最可怕的地方,示人以恩惠,却内藏杀机,一副和善的面孔之下,是他刘文秀对待敌人最狠毒的一双辣手。

如果一个人正拿着屠刀杀人时,却保持着一颗最冷静的心,那么这个人无疑是最可怕的。李国翰自认为在大清的汉军之中,能够有这样素质的将领根本没有几个。而明军中除了刘文秀之外,他也再没有见过第二个人有如此的心理素质。

当他走在秦岭的栈道时,他曾叹息着永历皇帝在用人方面的眼光,就算没有看到过这次明军北征的全部实力,他也可以猜得到,这次明军的动作一定是非常之大的。而北征明军的主帅不是大多数清军最为忌惮的李定国、或者是郝永忠,而是这个刘文秀。

一开始李国翰也曾嘲笑过此人,可当他完全的欣赏到了此人狙杀自己、又放过自己,然后又继续潜伏起来等待自己,并且能够在最恰当的时机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他的这一声冤家,就不仅仅是抱怨了,这两个字更多的是对棋逢对手时的一种评价。他必须放下眼前的猎物了,既然刘文秀能够做得到,他李国翰当然也能做得到。否则,他就活该会是那个被他称为‘冤家’的人手下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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