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头这三个字基本上是同一个字,差别首先只在使用它们的时间不相同,到目前为止,中间那个“塵”字我们和它相处最久,但也许最后那个内地简化的“尘”字会后来居上也说不定——我们应该可以讲这是“尘”字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其次,它们的差别在于我们一目了然的笔画问题:过去高达三十九画,现在是十五,而未来只有六——这使我想起小学时的一则笑话,说两个捣蛋的小小孩被老师罚写自己姓名一百遍,其中一个马上“哇”一声嚎啕大哭起来。老师说:“他都很勇敢不哭,你哭什么?”哭小孩悲从中来说:“可是他叫丁一,我叫欧阳宏耀。”是的,人生而不平等,包括姓名笔画在内。
最该嚎啕大哭的那个“”字我在甲骨文中没找到,但我几乎敢勇于断言这绝对是当时就造好的字,只有那个时代的人才会把字给造成这副鬼样子,这么难写,以及,这么漂亮。
只有那个时代的人,有疏阔的时间刻度,闲着也是闲着,一辈子难能写大字几个,才可以好整以暇地用一整幅画,只为传达这一个字的意思——我们说过,这自由不羁的鹿,是彼时人们美丽的象征,三头大鹿这样同时受惊撒腿奔跑起来,这样震撼而且生动的画面,若说要传达的是“飞塵(尘)蔽天”的壮丽意思便也罢了,但如果搞了半天,要我们看的只是悬浮在空中的微粒状小尘埃,说整幅画的视觉焦点就在这里,这实在有点太扯了。
这里,让我大胆来权充那种绘画技艺周全,但没名气可能也没足够原创性的某某画家,帮忙修复《最后的晚餐》或某一幅被神经病疯子泼油漆或用刀割裂的名画一般,也把这个遗失的甲骨字给重建回来,应该大致是这个模样吧,——我想,这是一幅记忆之画,而且猜测应该出自于某一位敏感且有运动家气度的失败猎人之手。狩猎追逐(逐,,猎者脚步紧紧跟在一只野猪之后,当然,正如我们讲过的,追赶的猎物可代换为象和鹿等其他兽类)那说时迟那时快的电光时刻,是不可能暂时停格下来画好再继续追捕;而如果追捕成功,从人性来说,胸中的画面又会被丰收的极乐景象给update掉。因此,便只有最终眼睁睁看着三头美丽大鹿绝尘而去,这个景象才驻留下来,魂萦梦系,而且非告诉别人,甚至想办法有图为证,否则那几天就难吃难喝难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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