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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欢看着黄福天,他也看着黄福天。秦欢的眼神是平静的,而黄福田的眼神却是凶狠的,嘴角上露出一丝冷笑。
在皇帝的三伏天里,有一个穿灰色衣服的年轻人。他的脸很平常,很平静。他不再看秦欢了。他站在那里,看着自己的鼻子和心脏。
在大厅的两边,有两个人坐在那里。左边是一位老人,他的沟是纵横交错的。老人看了看自己的头,低下头闭上了眼睛。他好像在睡午觉。
右边是一个穿黑衣服的年轻人,他长得不好看。那个年轻人正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自己。
秦欢看了年轻人一眼。他感到困惑。他总觉得那个年轻人在看着自己的眼睛。但是秦欢没有看他,所以他收回了他的眼睛。
“坐在这里。”植田指着福田皇帝对面的一张桌子和椅子,笑着说。
秦欢没有说太多。他坐下来。
于是,他坐在那个穿灰色衣服的年轻人面前,轻轻地说:“阿施,去给秦殿的主人倒酒吧。”
灰头土脸的年轻人走了过来,拿起酒杯,给秦欢倒了满杯的酒,推到秦欢的面前,看着秦欢,退了回去。
“秦王,快尝这酒。这是我的牧师收集了数百万年的明月绿葡萄酒。顺便说一句,它和猴仙酒一样有名……”长日颜笑道。
秦欢的眼睛微微一闪,这无疑说明他知道自己的根。
看来这一切都像童玄子说的那样死了。然而,秦欢听不懂的是那熟悉而陌生的声音。他为什么谈论他的亲戚?
秦羽思索了一会,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明月青酒,闭上眼睛,一饮而尽。尝了之后,他忍不住说:“好酒!”
颜志天的脸上充满了笑容。他那张英俊的脸非常漂亮。它给了人们阳光和高昂的情绪,但他没有那种盛气凌人的感觉。然后他指着秦欢面前的一碗烤肉说:“秦王,尝尝这个吧。在我来到禁地之前,我特意命令人们去朱天世界的混沌森林抓一只麋鹿。麋鹿肉的特点是肥而不腻,并以其天然的香味而闻名。秦殿的主人应该尽快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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