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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妖魔鬼怪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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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孩子年有二十五上下,按说已是该走向成熟的青年了,脸上却未脱顽劣的稚气。

他带着一行人,向一条趟过岔河镇的河流上游进发。

费恩等四人,作为防护妖魔鬼怪非自然灾祸的护卫,本不在原定的随行名单上,但即便去掉他们四人,出猎的队伍仍声势浩大:

三名镇长孩子的朋友或是宾客,随那青年骑着高头大马在前头开路,一名巡林客、两名持证猎手骑着矮种马跟在后头。剩余的还有两名城防卫队小队队长、一位贴身男仆、两位随行护卫、三个搬运杂物的男佣、一个专门负责在猎场看管马匹防丢失的马童、以及三条不同种类的猎犬,他们和费恩四人一样,或快步或小幅慢跑跟在后面。

“希望他们只是猎点兔子、水鸭,或许还打打野猪。”费恩叹道,“要是一时兴起骑上马去追鹿就麻烦了。”

“会有危险?”欧菲伊彻立刻往这方面想。

“不,那样我们回去的时候就要泡在自己的汗里了。”费恩否定道,“我们总不能离雇主太远,哪怕没有发生任何事情。我们可没骑着什么马,要是他们纵马狂欢…”

镇北门外1海里多一些的地方,就是贵族们的狩猎乐园。猎场的领土当然属于拥有这一片土地的领主,只有经他允许下,宾客或为他服务的职业猎手才可以在此处狩猎。

谁若是胆敢私自偷猎,被巡林客抓住后,甚至可能会被当场处以剁掉一只手的刑罚——较扎拉霍德公国以及帝国上大部分地区而言,这种刑罚甚至说得上是仁慈。在北面更寒冷一些的地区,巡林客可以直接射杀偷猎者,或是交由卫兵带回监狱,受审后当众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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