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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二十日,在长社县县衙,新到任的县丞王瑞与县尉马弘,以及暂驻将领鞠昇、曹戊二将,好生商议了一番。
鉴于马弘还未征募够足以维持县内秩序的县卒,王瑞对鞠昇、曹戊二将做出了恳请:“此番官府没收不法之田,还请两位士吏多加看护。”
说着,他与马盖相视一眼,又补充了一句:“可以的话,叫军卒们莫要过于激烈,免得引起民怨。”
在旁,马弘亦是连连点头。
他与王瑞都是刚上任的新官,在当地没有什么威望,在郡守府也没有什么功绩,虽然二人背后都有靠山,但谨慎做事肯定是不会有错的。
尤其是马弘,从一名山贼混到一县县尉,他可不想浪费这次绝好的机会。
面对王瑞与马弘二人的恳请,鞠昇、曹戊二人自然答应,只见鞠昇拍了拍马弘的臂膀,笑着说道:“都是自己,我不会叫军卒们给两位添乱的。”
“那就好,那就好。”
不同于马弘只是哈哈一笑,王瑞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当日,长社县衙于县城内各处张贴告示,将郡守府的决定公布于众。
其一,官府不认可叛军分发给各县平民的田地,但凡收到非法之田的民户,勒令十日内前往县衙登记备案;被叛军剥夺家田的,亦可于十日内上报县衙,县衙将尽最大努力归还旧田。
其二,愿意交出非法之田的民户,官府将以‘十亩一石米’的标准发放奖励。
其三,允许民户向县衙申请田地,但新申请的田地,需以优劣额外上缴三成的田收,交足七年,官府即默认这块田地归其所有。期间不得转让、不得买卖,不得怠慢农事,否则官府将有权收回。
其四,匿而不报、相互隐瞒,皆以私通反军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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