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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我叫...(大章!给你们道歉)
(因为中午去搞了一下封面的事,没有准时,给诸位说一声对不起了,这是一章大章,就算我给大家道个歉。)
你好,我叫...嘿,我忘了自己叫什么了,就叫我无名氏吧。
话说这本小说的自我介绍都这个画风吗?明明我第一次出场诶?
我的家乡是一个法诺斯行省省城雅辛城城外的小村庄。
我的人生应该从哪里说起呢?我想想啊。
你们知道鸿鹄尾鱼吗?它的肉质极其鲜美,是我们西南地区的一种著名的美食材料。
跟一种白尾鸡一起,被戏称为西南两大奇物。
但是想抓这种鱼类的话是极其困难的,鸿鹄尾鱼有一种集群性极强的特点,如果你抓住了其中一只的话,那么接下来你所迎接的,就是所有鸿鹄尾鱼冲出水面的前赴后继,如同......飞蛾扑火一样。
没错,鸿鹄尾鱼有着翅膀,它们会飞,可笑的是,它们离开水就会死亡,所以他们的飞行从不是为了自己逃跑,而是为了营救同伴。
所以想吃上一条新鲜的鸿鹄尾鱼是极其困难的事情,因为往往你能得到的都是一地的尸体,以及满身的狼狈。
那个年头,在我们这些小孩子中最值得津津乐道的事情,就是谁能捉住一只活的鸿鹄尾鱼,他甚至能一跃成为孩子群里的偶像。
而我,就是那个王者,我六岁那年抓到了一只活的鸿鹄尾鱼,不对,应该说是捡到了那么一只鸿鹄尾鱼,额,你知道秋季容易涨水,然后那只鸿鹄尾鱼中追求自由的旅行者就这样搁浅在了一个水坑里,我一个水盆子就把它带回了家。
怎么滴?运气王难道就不是王者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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