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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前两天接待黄跃的夜宵还是唐璜抢着买的单,最近他还手头还是比较宽裕的,脖子上那条金晃晃的项链就是证明。
唐璜一直有带金项链的习惯,但我们都知道他去年的时候很想买摩托车,手头又比较拮据,就把原来那条带了多年的金项链给卖了,换了点散碎银子。那天他赤膊的时候,大家都看见了一条比原来更粗的黄金链子又回到了他的脖子上,在橘黄色街灯的照射下熠熠生辉,映衬着他那张容光焕发的脸。
有些人觉得金银首饰俗气,特别是看不惯男孩子也带这些饰物,我自己虽然从小没这个爱好,甚至连戒指都不愿意带,但我不歧视不讨厌带项链或耳钉的男子。
金银崇拜的文化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已经历史悠久,不分人种和国界,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审美观不同而已,谈不上什么雅俗高下,庙里的菩萨不也穿金带银镶宝石嘛。
唐璜的这条金链子由一系列的小圆柱体和球体造型间隔相连而成,直径最大的地方看上去差不多和林姿小指一般粗细。这么粗的项链,如果是一个个子瘦小,看上去营养不良的人带着恐怕有点突兀;但带在肥头大耳、丰乳肥臀、高大威猛的璜哥身上倒是很般配,有股鲁达的豪迈之气。
也有人没我这般通达宽厚,师念就说他这是爆发户形象,王健则说要他再配上点刺青纹身,就更有暴徒气质,跟着他混吃霸王夜宵不要钱。
唐璜最近确实好象爆发了,当然不是劫了票生辰纲,得承认他生财有道,投资有方,不服气不行。
他的本职工作顺风顺水,业务成绩很不错,半年统计的时候已经成了部门第二,超过了很多资格比他老的人。业绩第一的还是部门的冯副主任,此人40岁左右的年纪了,系报社总编辑的亲戚,多年来一直吃关系饭。去年提拔他做了广告部的副主任,但他的广告业务这块还是舍不得丢,提成照拿,美其名曰是做业务型领导,坚守一线身先士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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