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故事,俗气得随处可见,发生在大都市。
不管别人如何,作为我,个人不大喜欢大城市,因为懒散,适应不了高速的生活模式,那会令人感到无限压迫,如影随形就像在血液中,渐渐变成一种高浓度的负担。
爱情亦是。我无法用自己的本来面目对人,却又不可置信如此容易地把自己交给另一个人,如此清晰地表达给爱人,结果对对方造成一种无形的压力,他不堪重负地被我挤压着,终究一拍两散,各过各的,过往不过一场烟云。
秋小曼是个喜欢吃街摊的女孩子,龙一风第一次和她站在街摊前面吃鱼蛋粉的时候是冬天,雪融消之后街面都结了冰,走上去两步一滑,秋小曼就势抓住龙一风的手,热度穿到心底,触电一般。
两个人吃一份鱼蛋粉,酱汁流到龙一风的嘴角,拖拉成邋遢的痕迹,秋小曼凑上脸去,舌头尖尖,轻轻一吸溜,干干净净。
外人看着多恶心都行,情到浓处的人多恶心人都不为过。
龙一风说:“跟我走吧,跟我走吧,我去买小雨衣,喜欢什么味道的。”他的眼角很猥琐。
秋小曼说:“不行啊,不行啊,以后怎么见人?小雨衣都有什么味道的?”她的眼神太澄澈。
这座城市太大了,也太满了,大到满到他们甚至找不到一个缝隙,一个小小的可以容身的缝隙。终于,他们在一家洗头房的旁边找到落脚之处,这里的蟑螂会咬人,老鼠会叫,猫咪不怕人,并且喜欢跟狗儿杂交。这叫什么呢?这叫混血。
这家小旅馆的名字很霸气,叫未央宫。
“哇塞,那你岂不是曼妃?”龙一风叫得老高,旅馆老板是个有三层肚子的女人,那些肥肉耷拉下来,像是遇热就融化了的劣质蛋糕,她很不屑地瞥了一眼干巴巴的龙一风,实则在偷偷咽口水,她家那个老鬼,早就未老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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