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日没夜地走了三天。我的脚已经红肿起疱了,磨得非常疼。我的眼睛干涩,这几天我只在小路上或者高架桥上稍稍休息过,因此疲惫不堪。事实上,我几乎没怎么睡过。我身上还背着一把鲁特琴。我真的非常饿,这三天我只吃过路边的一些浆果和蘑菇,还有一个贵族老爷骑马经过我的时候,看我可怜赏我的一小块面包。
但其实这一切都还好。
事实上,这些插曲能够让我暂时忽略自己内心的焦灼。这种焦灼几乎要撕裂了我,眼前的草地和树木,每一条溪流都让我焦躁。每当我闭上眼睛,我都会想起我的母亲,最后一天她被人们高高甩在空中,她的头发被风吹起,她的哭声一直在我耳边响起。
这三天,我不人不鬼。我回到爱德华石头镇,回到我们原本居住的地方,但我不敢留在那里。这里的每一个人,他们都是凶手。我回到小屋,拿起母亲的鲁特琴,想要找到我们原本的存款,但一无所获。然后我离开了,逃走了,我不能再待在爱德华石头镇,我也不想再看到贝丝·斯莫或沃特·恩肖这类人,我甚至不敢再靠近约翰·吉福那一家。我想逃避这种恐惧和失落的感觉,这种根植于内心的寂寞感,但当然,我很难躲开。
我逃往伦敦,别人告诉我,我去伦敦的必经之路上,有一座鲍尔城,里面有一条费尔菲尔德路,那里有食物,也可能会有危险。终于我来到了鲍尔城这条路上,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只猫站在路中间,向我怒目而视,好像它想对我透露些什么。
我走过那只猫,看着路两边的房子。这里和那些村庄很不同,屋子很密集,直直一排,不像村里那样散落着。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进城了,这里就是伦敦。周围的人熙熙攘攘,街道上全都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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