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舜臣站在罗兀城头上。
北方的群山,秋天时漫山黄叶,冬时则是白雪皑皑,到了冰融雪消的现在,是起伏如水波的青翠欲滴的嫩绿。
可惜王舜臣不是文人,对于边塞的风物,心中都没有半点感怀伤物的触动。就算是文人,如果是日复一日的看着北方的山岭,看着山岭中随着季节变幻着颜色,恐怕也不会有多少作诗作词的心情。
王舜臣只觉得自己运气实在是背透了。
去年种谔攻打罗兀城的时候,他领军守着侧翼的抚宁城,连条党项骑兵的马尾巴都没见到。等到现在不好动手了,说不定要将罗兀城换回丰州的时候,守罗兀城的这个吃苦的活计,就落到了他的头上。这一守,就是一个冬天。
想当初他在熙河路,一直是王副枢身边的得力干将,什么时候不是杀在最前面,什么时候不是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可当他回到了种五郎的麾下,却没有了当初在王韶麾下的风光。也只有领军翻越横山,攻打北麓银夏的时候,才被人想起。
几声嘎嘎的鸣叫从天上传下来,王舜臣面容呆滞的抬起头,一队排成人字行的大雁自他的头顶飞过。想不到这群扁毛畜生回来得倒是早,王舜臣一下有了精神。只是看清了雁群所在的高度,就又变得没精打采起来。
现如今他领军枯守在罗兀城中,张弓搭箭的机会也只有出城狩猎的时候才有。春天里的兔子倒是满山在跑,就是皮毛没用,连肉也不好吃,王舜臣本也不在乎皮毛鲜肉,只是想练练箭术,就这样还被人给劝了。
前两天突然跑过来的智缘和尚的弟子——当日只是跟在智缘身后的一个普通和尚,现在已经是紫衣大师了。也不知龗道他放着好端端的僧录司里的僧官不做,却往横山这边乱跑究竟是为了什么。不过因为是过去的老熟人,所以王舜臣还特意设宴好生接待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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