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32岁时开笔,如今39。
幸蒙诸君不弃,肯读我,赠我温饱体面,伴我笔耕砚田,陪我一起疯了这么多年。
这么多年来亲生读者皆知,我不过是个走江湖的说书人罢了,野生作家而已。
只想讲故事,只会讲故事,只是讲故事。
文学或文艺,精英或红毯,皆与我无关,我志不在此。
我的本分是写故事。
我所理解的写故事——说人话、析人性、述人间。
于无常处知有情,
于有情处知众生。
我书中所有的故事,这14个字便可概述。
二十年来我游走在江湖和市井,浪迹在天涯和乡野,切换着不同的身份,平行在不同的世界。
浮生恰似冰底水,日夜东流人不知,人们只道我爱写无常中的有情,可真正读懂那些无常和有情的人,会明白我是多么筋疲力尽的一个悲观主义者。
见得越多越悲观,一天比一天悲观。
因为悲观,所以求诸野。
因为身处戾霾,因为行走暗夜,所以愈发希冀烛火、萤光、流星和闪电。
于是我不停地写,用普通人听得懂的行文和方式去讲故事,不写道理只写故事,燃起篝火小小的一堆,不停不停地往里续柴。
我的篝火我的柴,我用我的方式掘阅这个时代。
掘阅那些普普通通的人在普普通通的一生中发出那些普普通通的微光。
掘阅并记录那些曾经路过我生命的,五光十色的小孩。
走过的路越多,越喜欢宅着。
见过的人越多,越喜欢孩子。
《小孩》是我的第6本书,若你读懂了,你会明白,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是小孩。
赤诚的,干净的,散发着微微光芒的小孩。
若你读过我所有的6本书,你会发现,我笔下的每一个人,都是小孩。
疯小孩老小孩、穷小孩苦小孩、好小孩坏小孩、倔小孩傻小孩……路过你身旁的,普普通通的一群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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