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 odit animam suam in hoc mundo etc.(Joh. 12,25)
“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灵魂的,就将保守它到永生。”(《约翰福音》,12章,25节)
我用拉丁文引用过的我们的主说的一句话:“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灵魂的,就将保守它到永生”(《约翰福音》,12章,25节)。
请注意我们的主说到我们应该恨恶自己的灵魂这句话的含义。凡是在今世这个会死的生命中爱自己的灵魂的人,就将在永生中失去它;而凡是在今世这个会死的生命中恨恶它的人,就将保守它到永生。
至于为何他要说到“灵魂”,则有两个理由。有一位大师说:“灵魂”这个词并不是指根基,并不是涉及灵魂之本性。因而,有一位大师说:凡是写可运动的事物的人,他们就既没有涉及到灵魂的本性,也没有涉及到灵魂的根基。而凡是要按照灵魂固有的单纯性和纯真性去称呼灵魂的人,他们就怎么也找不到合乎它的名字。他们称它为灵魂:就好比当人们称呼某人为木匠时,则并不是按他是一个人,也不是按他名字叫亨利,也不是真正按照他的存在来称呼他,而是按照他所做的事来称呼他。故而,我们的主说这话的意思是:凡是在那成为灵魂的单纯的本性的纯真性之中爱灵魂的人,就恨恶穿上这个(属地的)外衣的它,就会成为它的敌人;他恨恶它,为它竟然如此地远离它原本所是的那个纯真的光而深感困惑。
我们的大师说:灵魂,由于它所附有的力量、热量和光泽而被称作为火。另外一些大师说,它是属天的本性的火花。第三类大师说,它是光。第四类大师说,它是灵。第五类大师说,它是数。确实再也找不到比数更为纯真的东西了。所以,他们的确是都想要称灵魂为某种纯真的东西。天使是可以数数的,可以说一位天使,二位天使;光也是可以数数的。因此,总是用某种最为纯真的东西去称呼灵魂,然而,即便如此也还没有接触到灵魂的根基。上帝是没有名字的,是不可言表的,而灵魂,就其根基而言,也跟上帝一样地不可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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