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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会议上,老巴坚决拒绝了火塘俱乐部部分成员提出的的关于货币发行权归联邦参议院的提议,他们提议,将联邦储备委员会收归为参议院商贸金融委员会的下属专业机构,负责货币政策和货币的发行,实际上,就是把发钞权收归国有。
老巴当然不会同意,并据理力争说,货币发行在本质上是银行经济信用的体现,这跟所谓的国家信用根本就是两回事,因为世俗的政治权利不能改变货币的内在经济规律,或者说世俗的政治权力只能扭曲货币的经济学意义,因此国家权力机构如果拥有货币发行权的话,只会让银行的信用价值发生扭曲,进而影响社会经济运行,最终造成恶性循环。
为此老巴还引经据典大肆批驳了火塘俱乐部成员们信奉的凯恩斯国家经济信用学说,老巴在会场上据理力争,宣称货币本来就应该是银行的,如果跟国家行政权力挂钩,一定会造成所有权的错位!
而所有权的错位则必然扰乱市场和经济运行秩序云云……
火塘俱乐部的一些年轻人自然是不服,但是他们貌似在金融知识和金融理论上根本不是老巴的对手,众人在老巴的雄辩下节节败退,再加上有不少回过味来的股东们态度变得暧昧,几位老人又明里暗里支持老巴的说法,结果就是----按照后来老巴回忆里描述的那样:
“……幸运的是那群火塘俱乐部里的一些国家至上主义的小糊涂虫们终于没有达到目的”。
不过,孙老、夏小鸥李俊明和朱北国等人先后对此发表了长篇意见,这些人都在强调两个方面——自由竞争和联邦参议院的金融政策立法权不是、也不应该是矛盾的,还说,银行的货币发行权也应该是能有竞争的,理论上讲,每个银行都有货币发行权----只要市场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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