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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说是做了两个,除了应昂手里拿着的那个黑色皮包外,老太太自个儿手里还拿了个棕色的。
两个皮包的大小款式都差不多,黑色看着更沉稳,棕色的则要时髦一些。不过,不管从哪方面来说,在这个年代,这种皮包都是备受人们欢迎和追捧的。
谁要是有这么一个皮包拿在手里,那肯定会引来无数注目的目光的。
而且,还有那胆大的,甚至会直接上前搭话,询问这皮包是在哪儿买的,什么价格云云。
郑方义一看就知道,老太太手里那棕色皮包是给他做的。
虽然郑方义并不缺买皮包的钱,但老太太肯为他做这些手工东西,就已经说明了他在老太太心目中的位置。
这对郑方义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他不禁惊喜的道:“奶,你怎么还给我们做这个了啊?这多辛苦啊?您累不累啊?”
说着,郑方义就走到了老太太身边,拉着老太太的手看。
老太太的手,那也是常年做农活、做家务的手。加上老太太年纪大了,前些年又吃了不少的苦,哪怕老太太这一年来已经很少再做那些个重活儿了,但曾经经历过的岁月却不会就这么消失了,所以她老人家的手跟所有乡下老太太一样,都特别粗糙,手掌上满是老茧。
就是这样的一双手,郑方义却愣是在上面发现了不少针眼儿。
老太太平时虽然会做一些裁缝活儿,但她老人家都是熟手了,而且大多数东西都能直接用缝纫机,所以会伤到手的时候并不多。也只有在做这皮包的时候,缝纫机有时候不好操作,老太太必须得亲自动手,才会在手上留下这样多的针眼儿。
郑方义顿时一阵心疼。
老太太忙收起自己的手,只一个劲儿的把皮包往郑方义手里塞:“嘿,一点儿小活儿而已,哪儿能累着我啊?方义你快看看,这皮包的样式怎么样?你要是带出去的话,别人会看出来这不是商场里卖的,而是咱自家人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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