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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江湖中,有的人只单单活着,便已是传奇。
而这样的人,并非谁都可以做。
特别是在“京城”,鱼龙混杂,卧虎藏龙。
人都想成名,名头越大,就能得利,名利名利,须知名在利字之前,没有名,得到的,也不过蝇头小利,没有名,如何守利?
人也都想成,而不想败。
京城,每天都有人成名,每天也都有人死,成就了他人的名;要知道天底下的帮会势力,黑白两道,乃至各门各派,在京城都有生意,也都有势力,大大小小的势力,早已是数不清,谁都想出头,可代价,往往都是自己的命,成了,扬名立万,输了,不过是城外多了一座坟丘而已。
在这里,成名往往比在外面要快,死的,自然也要快。
所以,能在京城成名的,要么,已是权倾天下,手握生杀予夺,要么就是财富泼天,坐拥金山银山,再或者,成为绝顶高手,不世强人,或许只有这样,才能成名。
陆小凤就是传奇。
论武功,他不如西门吹雪,论势力,他独来独往,孤身一人,论钱财,他更不如花满楼和霍休,可偏偏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已名动天下。
只因为朋友。
他很爱交朋友,哪怕就是路边蓬头垢面,臭气熏天的乞丐,兴许都能和他交上朋友,把酒言欢;他的朋友很多,多到他可以身无分文都能在京城最好的楼子里喝上十年八载的花酒,最好的酒。
司空摘星就是他的朋友,至交好友。
但现在,这个被江湖人称作偷王之王的好友,正被一个邋遢和尚扛着,喘着粗气,然后搁到了他的面前,接着又一溜烟的跑了。
这可真是件怪事。
酒楼里,陆小凤喝着酒,半仰在床榻上,似笑非笑的望着只剩一双眼珠子能转,只剩一张嘴会说话的司空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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