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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八章 改良婆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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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七世纪的天竺,佛教已经逐渐没落,其实也不能用没落这种说法,因为天竺虽然是佛教的发源地,但除了在公元前的阿育王时间曾一度兴盛外,其它时间都被婆罗门教压在下面,甚至还被婆罗门教吸收了一些教义,成为后来印度教的一部分。

说起婆罗门教,这个比佛教还要古老的宗教,才是天竺大陆宗教真正的统治者,整个天竺大陆无论是精神生活还是物质生活,都受到婆罗门教的影响,后来的印度教也称新婆罗门教,因为它正是在婆罗门教的基础上,吸收各种教义而成的一种新教,只是在李愔所在的年代,婆罗门教衰弱,而印度教还没有形成,可以说正处于新旧宗教的交替阶段。

婆罗门是个多神教,号称有三千多万神,但多数教徒只会信奉某一个神。而且教内的教义庞杂,有些还互相矛盾,不过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婆罗门教对天竺的社会结构做出一个重要的规范,那就是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的起源很早,几乎是和婆罗门教同时出现,它将所有婆罗门教徒分成四种,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其中婆罗门为祭祀贵族,刹帝利为军事和行政贵族,吠舍为农夫和客商,最后的首陀罗则是奴隶。

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而且父子相传,一般来说只有同等级之人可以通婚,特别是禁止低等级男子娶高等级女子。反之则没有问题,另外最低等的首陀罗不能参加宗教生活。只能为前两个阶层终生服务,在法律上也没有任何的权益。可以说种姓制度是世界上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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