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到了斯坦福大学的校庆日,在1979年十月一号这一天清晨,杜奇将李燕送上返回洛杉矶的灰狗大巴车,接着骑自行车,准备回斯坦福大学。
来到斯坦福大学读书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月时间,期间杜奇没有回去,来回在路上就要花十二个小时左右,如果周五回家,周日上午又要赶回来,实在太麻烦。
李燕不放心自家儿子,担心他遭遇校园霸凌,又担心没交到朋友,于是特意过来探望,因为担心儿子吃不好,所以买了许多吃的东西带来。
接下来被杜奇带着参观了斯坦福大学的校园,然后就在附近找了一家宾馆住下。
在杜奇看来不过是一间普通的宾馆,不过在第二天在问过了宾馆的住宿价格之后,李燕感觉一天六十美金实在是太贵了,也不愿意多待,在这边住了两个晚上就离开了,离开之前,还询问杜奇缺不缺生活费。
要说现在杜奇手中只有一万多美元,这个数字对那些富豪来说肯定不值一提,但是对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来说,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在不随意挥霍,也不用交学费、住宿费的情况下,这笔钱足以保证杜奇接下来的大学生活,过得非常的富足。
现在的美元含金量还是很高的,在大学校园里,也没有什么花钱的地方,日常开销中最大的一笔就是餐费,衣服鞋帽、生活用品,只是偶尔的临时消费。
杜奇现在也没有到享受生活、追求生活品质的阶段,平时穿的就是体恤、牛仔裤,要不是就是运动服,不选择那种奢侈品牌,就没有什么大的消费。
因此杜奇直接回答说:“妈,我现在手里面还有钱,学费和住宿费都是免去的,平时生活我也有打一些零工,所以生活费也不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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